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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6日電)台中市政府追討救國團長期佔用台中市公有土地,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判決救國團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市府指出,台中市救國團佔用台中市公有土地近45年,市府104年底由管理機關台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向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提出排除侵害的訴訟苗栗縣通霄鎮二胎貸款 ,要求返還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市有土地,台中地方法院下午宣判,判決救國團敗訴。
台中市政府主張擁有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完整土地,市府指出,民國58年4月2日台中市救國團與市府簽訂台灣省公有土地借用契約,約定借用期間自58年5月1日至60年4月30日共2年,借用契約期滿後,救國團並未返還土地,且長期佔用市有土地至今共3292平方公尺約1083坪,市府於104年度提起訴訟,並追討相當於5年租金的不當得利。
法院認定救國團與台中市政府在土地借用契約屆滿後,無權佔用市有土地,應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並於今天判決救國團敗訴,本案仍可上訴。10602嘉義縣水上鄉民間小額借款 >(快速借錢)臺南市龍崎區哪裡可以借錢 06雲林縣褒忠鄉二胎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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